紅網長沙7月29日訊SD記憶卡(滾動新聞記者 劉志傑 通訊員 彭星 王利華 實習生 賀珍 徐振天)辛辛苦苦養了4年的女兒,一紙親子鑒定被告知孩子非親生;結婚9年後,妻子竟給別的男人生下小孩。7月28日,記者從天心區法院獲悉兩起離婚糾紛,兩個妻子最終都成了單親媽媽。
  案例1 養了4年的女兒,最記憶體後發現非親生
  2007年,楊萍和夏宇經人介紹。半年後,雙方確立戀愛關係。2009年3月,雙方登記結婚,同年11月楊萍好房網生下女兒倩倩。
  婚後,夏宇長期在外工作隨身碟,而楊萍從懷孕到孩子兩歲多,將近3年時間里沒有上班。但自打楊萍上班後,夏宇發現經常有異性給楊萍發短信,而且不願給他看。漸漸地,雙方摩擦吵鬧增多,信任也越來越少。2013年8月,夏宇對是否是女兒倩倩的生父產生了懷疑。
  楊萍也很生氣,認為夏宇不信賣房子任自己,便向法院起訴離婚。“他把錢管得很死,對我也不關心,我友好幾次意外墮胎,他從沒陪過我。”楊萍認為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。
  隨後雙方帶倩倩去做親子鑒定,最終的鑒定結果證實了楊宇的懷疑。經鑒定,夏宇不是倩倩的生物學父親。對於這個結果,夏宇表示難以接受:“辛辛苦苦帶了4年多,做夢都沒想過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。”即便如此,他表示對婚姻和孩子還有感情,不願離婚。法庭上,倩倩的奶奶前來聽庭,想到視為掌上明珠的孫女不是親生的,她直抹眼淚。
  經法官調解,楊萍和夏宇自願離婚,鑒於倩倩並非夏宇的親生女兒,小孩由楊萍單獨撫養,夏宇不承擔孩子的撫養費,楊萍一次性向夏宇支付補償款18萬元。近日,倩倩的家人到法院開具相關證明,將其姓氏改隨母姓。
  案例2 結婚9年,妻子給別人生下孩子
  在深圳打工期間,張莎和王明經人介紹相識相戀,並於2003年登記結婚。
  2006年,王明回安徽老家與人合伙開廠,張莎也隨其前往。由於經營不善,同時受到經濟危機影響,王明的生意遇到了很大困難。張莎隨後在2009年5月回娘家長沙,此後雙方一直兩地分居。
  由於夫妻之間聚少離多,兩人感情慢慢發生變化。張莎在長沙結交了新的男朋友,並且懷了對方的孩子。她將情況告知王明,但王明並沒有回長沙處理。2012年2月,張莎生下女兒園園。
  2013年底,王明來到長沙,向法院起訴離婚。他說,自己和園園沒有親子關係,夫妻矛盾已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。法院經審理認為,張莎和王明系自主婚姻,雙方婚後因工作的原因,長期兩地分居,導致夫妻關係不睦。在婚姻存續期間,張莎與他人生育有一小孩,造成夫妻感情完全破裂。對於王明的訴訟請求,法院予以支持,小孩由被告人張莎撫養。  (原標題:親子鑒定發現4歲女兒非親生 法院判妻子賠償18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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